沈阳市住房将由旧城区向新区发展,这是沈阳市已经完成的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内容。
此规划范围为沈阳市城市规划区,面积1220平方公里,重点为中心城区,面积115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08至2012年。
规划期内2008-2009年沈阳市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415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区内建设390万平方米,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需求。
建立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