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强调:侵占社区文化用房,“就跟卖房子‘缺斤短两’一样”
沈阳市新建、扩建小区必须全部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这些设施少一平方米,卖房子就相当于缺斤短两。
昨日下午2时,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在沈阳市推进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态,“对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多做行,少做不行。”邢凯强调,建设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是对新建、扩建小区的“带有刚性”的要求。
对于侵占社区文化用房的现象,邢凯形象地比喻说,少做社区文化用房,“就跟卖房子‘缺斤短两’一样”。沈阳市建委也表示,将加大对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在对新建、扩建小区进行验收时,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邢凯要求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将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之中,“结合民俗、文化特点进行规划。”沈阳市所有新建、扩建小区必须保证社区文化设施与房屋开发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今后,在沈阳市从事房屋开发的单位,必须在总投资中提取1%、或者拿出相应面积的房屋,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这意味着总投资1亿元的项目开发中,必须拿出100万元用于文化设施建设。“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不是只投入没回报?”邢凯主动提出了这个开发商最关心的问题,他随即用调研的结果进行了解答:“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得好,房子就会受到众多市民的追捧,它当然就好卖!”
沈阳莱茵河畔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健升用自身公司的例子做出回应:“按照要求,我们开发的项目社区文化建设方面的投入有400万左右就够了,现在我们实际上投入了2000多万,这打造出了公司的品牌和形象,也让我们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消费群体。”
石健升还代表沈阳市内的50家房地产开发商发出倡议:“拿出部分开发面积支持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