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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还清 房子已升值 夫妻要离婚 房产增值部分怎么算怎么分

2008-03-13 09:33:48

  【北国网讯】

尽管专家学者们呼吁年轻人要量力而行,结婚不一定要有房子。可现实生活中房子在男女完婚上所起的作用似乎有增无减。倘若男女双方的感情随房子一同升值,自是皆大欢喜;可当房子一天天升值,感情却遭遇贬值时,房子又成了财产分割中的一大问题。

  [案件还原]

  提早买房抢占先机

  2005年1月4日,王明(化名)在沙河口区购买了房屋一处,总房款47.5万元。10天后王明支付了首付款17.5万元,并按照银行规定一次性偿还3个月的贷款6096元,同时办理了产权证并支付费用1.3572万元。次日,王明与中国工商银行大连甘井子区运行营业部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万元。

  王明买房没两个月,他所购买的楼盘就全面提价,此时王明的房子已经升值到50万元。同事们都夸他有眼光,抢占了先机。

  结婚离婚一波三折

  好事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刚买了房的王明与同居半年的刘华(化名)开始选日子准备登记结婚了。2005年1月末,王明与刘华登记结婚。

  不过,好景不长。2005年5月两人结婚不到4个月便协议离婚。此时他们并未对两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能王明和刘华后悔离婚,两人又在2005年7月登记复婚,当时未分割的财产也就不用再分了。两个月后,刘华生下了他们的小宝宝。

  或许,这段婚姻注定长不了。王明和刘华还是在2006年9月经法院调解离婚。这次,谈到了财产分割问题,尤其是房子。

  房产分配对簿公堂

  对于房产的分割,起初,二人达成协议,房子归王明,王明给刘华5万元,以“一次性经济帮助费”的名义。但没多久刘华就提出平分房子。可王明认为,房子首付是自己拿的,结婚后还的贷款也是自己出的(刘华一直没有经济收入),平分房子不公平,于是在2007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房子判给自己。而从王明买房,到两人因房子对簿公堂,这套房子已经由当时的47.5万元升值到80万元。

  虽然,王明与刘华婚姻存续期间,一直由王明出资还贷,但这部分钱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财产。法院不能在王明不向刘华支付“房产补助”的前提下将房子判给王明。按照法律规定,王明与刘华二人无论谁取得此房产的所有权都得向对方支付一部分“房产补助”。

  [涉及要点]

  ■1.如何计算房产的升值部分

  众所周知,从2005年到2007年,大连的房子普遍都经过了一次幅度不小的升值过程。王明所购买的这套住房也不例外。一般情况下,在此类案件中计算房产的升值部分有两种基本办法。一种是夫妻二人按市面价协商并确定一个彼此都认可的价格;一种是由法院委托评估单位对案件中涉及到的房产进行评估。两种办法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一种计算出来的价格相对模糊,不需要支付评估费;后一种计算的相对精确,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

  ■2.哪些因素关系房产的取得

  此类案件中涉及到房子的分割,就要弄清楚房子的取得与哪些因素有关。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吉川告诉记者,像这样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房子的取得与已经发生的房子首付款、办理产权证费用、已交的银行贷款的本金及利息等因素有关。而这些已经发生的款项直接与房子的升值发生关系,至于尚未还清的贷款部分就不计算在内。

  ■3.如何分割房产的升值部分

  分割是对共有部分进行的。那么就要计算出哪些是夫妻二人共有部分。由于房子的首付款17.5万元、办产权证费用1.3572万元以及按银行规定一次性交的三个月还款0.6096万元是在二人结婚前王明自己交的,故这部分款项不计算在内。而房子又涉及到升值部分,就需要计算出夫妻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贷款额(本金、利息)占取得房子相关费用的比例。

  [最终裁定]

  经法院裁定,最后计算如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款额为:33961.66-6096=27865.66元

  结婚到离婚再到诉讼期间王明个人交贷款额为:24892.97元

  房子取得而支出的相关费用:33961.66+175000+24892.97+13572=247426.63元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交贷款额占已交房款比例:27865.66/247426.63=11.26%

  夫妻共同交款的增值额:(800000-475000-13572)×11.26%=35066.80元

  由于房子判给王明,故刘华应分款项为:(27865.66+35066.80)/2=31466.23元

  [律师提示]

  本案中,王明之所以要另行解决并支付费用给刘华是因为他把“房产补助”和“一次性经济帮助费”混淆。故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吉川提示大家,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一定要把“房产补助”与“一次性经济帮助费”等其他补助款项区别开来,并做以明确约定。即,在本案中,王明应该在协议离婚时写明所支付给刘华的5万元人民币是“房产补助”,并约定除5万元人民币外不再支付刘华相关房产的补助。另外谭律师解释道,“一次性经济帮助费”是我国《婚姻法》针对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在离婚时而规定的。

记者白炎
来源: 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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