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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赠屋顶 难讨使用权

2008-03-07 09:27:13

  问:我购买了一套顶楼的商品房,购房时作为优惠条件顶层承诺归我使用,但在合同里却说“顶层使用权归物业”,房子交付后物业在我楼顶安装太阳能(建楼时图纸上无此设计),我能阻止物业的行为并讨要顶层的使用权吗?

  答:如果没有相关约定,顶层的所有权法定或应推定归整幢楼的全体业主;若整幢楼的业主都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放弃了对顶层的使用权,那么该使用权将转让给物业公司,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当时在买房时开发商将顶层使用权赠与你,并且该证据合法有效,那你可依此证据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将顶层使用权转让给你。

  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合同已明确约定顶层使用权归物业,维权显然困难,但如果物业安装太阳能的行为给你居住带来安全隐患,你可以联合其他业主根据所有权相邻权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

来源: 新京报
 
口头承诺不能当证据   200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