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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立法保障低收入家庭有房住问题 | | 2008-02-22 09:30:58 | |
【北国网讯】截至去年年底,辽宁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平方米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约有10万户,其中包括一些无房户。今年,辽宁省将首次以立法来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昨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省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该计划共包括43项立法项目,其中就包括《辽宁省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一位长期从事住房研究的相关专家告诉记者,尽管我省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了廉租房制度,但是由于廉租房建设需要投入巨大的财力物力,投入大,产出少,地方政府往往不愿意或舍不得把资金投向廉租房建设,所以有时宁可采取为低收入家庭补钱的方式也不愿建廉租房。
为了确保各市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建设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今年辽宁省政府将颁布《辽宁省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负责起草该办法的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部政府规章拟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比如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 | | 来源: 时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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