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网讯】购房人在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特别在签订借款合同过程中,往往对利率调整方式的选择问题不是十分重视,而在真正遇到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时,显得无所适从。
所谓“利率调整方式”即为在贷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借款人的贷款按照何种方式进行调整。主要包括当日调整、按月调整、按季调整、每年一月一日调整等多种方式。其中每年一月一日调整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方式。
利率调整方式的确定通常是由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和贷款期内利率走势选择。如2007年我国处于加息周期中,在这种预期下的借款人应选择每年一月一日调整的方式,以减少利率损失。但一旦处于降息周期,则调整的周期越短,借款人就可以在越短的时间内享受到更为优惠的利率,因此可以选择按月调整等方式。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合同和借据作为按揭贷款的重要凭证,借款人在填写时需要仔细阅读并了解包括利率调整方式的相关内容和条款。如核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账号等是否正确;对于选择性条款如还款方式、利率调整方式等的选择,借款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咨询银行专业人员后审慎判断。注意合同中有关提前还款的约定,特别是提前还款的起点金额和提前通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