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网讯】一男子死亡后,其生前留下来的两套房子被妻子和女儿居住,而其年逾8旬的老母亲却一间房子未得。近日,法院依据继承关系,一审判处老太太各得两套房子的1/6继承权。
高某与于某在1997年登记结婚,三年后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可是一家三口的日子没过多久,高某就在2007年因故死亡。处理完后事,于某带着女儿将两套房子全占上了,而高某已经年逾8旬的老母亲却一间房子也没分到。
老太太经过咨询得知,儿子死后留下的房产自己同样有权继承一份,于是便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因为高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他留下的房产等应该扣除于某的1/2夫妻共同财产后,依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其老母亲、于某及其女儿法定继承。最后,法院一审判决高某的母亲各继承两套房产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