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排行
楼盘搜索
购房课堂
·二手房怎么买不吃亏八大招数教你看得真切
·业内提醒:到售楼处看房注意事项
·买期房应规避四大风险
·政府均价和市场价差别大 二手房买卖陷阱多
·买楼看风水11条原则 缺一不可
·买二手房 签合同注意哪些
·毕业生热租区域扫描 毕业生租房喜欢“三...
·选房子也要看好风水 两种房屋不宜选择
·买二手房哪能不看风水 大师教你买到最吉...
·买房谨防定金陷阱 定金合同无房主签字无效
·新版租赁合同已实施一周 九成客户表示欢迎
·“80后”是购房大军的新生力量 如何置业...
·如何更好选房租房? 面对租赁旺季巧避高峰
 

爹把房子便宜卖了 子女打官司要回来

2008-01-14 08:58:47

  【北国网讯】陈军有两套房子,但是所有人的一栏写的是自己的子女。2003年2月,在子女没有完全同意的情况下,陈军将房子卖给了刘明,卖完后发现价格低了,便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法院一审判决卖房人反悔无效。事后,陈军的子女陈刚、陈丽提出上诉。

  一审:卖房人反悔无效

  2003年2月23日,陈军为了偿还银行贷款,经中间人席某介绍,将坐落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的两间楼房以386000元出售给刘明。在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陈军感到房子卖便宜了,便申请法院委托大连市甘井子区价格认证中心对该交易楼房进行价格鉴证。鉴证认定,这两间楼房当时的市场价格约为535669元。陈军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军对交办的房屋价值有重大误解,导致交易价格显失公平。据此,驳回陈军诉讼请求。

  2006年9月,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明确登记房屋的所有人陈刚、陈丽,以原审判决剥夺了其诉权,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卖房人越俎代庖

  在再审过程中,陈刚、陈丽的代理人律师于振杰申诉称,陈军与刘明之间于2003年2月2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该房屋的所有人系陈刚与陈丽,虽陈军将该房屋卖给刘明时,陈军征得了陈丽的同意,但未征得陈刚的同意,且陈刚当时系未成年人,陈军虽系陈刚的法定监护人,但监护人只有在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合法有效,而陈军卖房是为了偿还银行贷款,故请求法院撤销原判,予以改判。

  刘明辩称,该房屋修建时两再审原告均未成年,该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为陈军,故陈军有权处分该房屋;另外,陈军与刘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刘明按约付清了房款,并在相关职能部门缴纳各种规费后,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原审被告刘明已实际所有该房屋。

  判决:买卖合同无效

  二审法院认为,陈军和刘明2003年2月2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讲,本案诉争的房屋只能为陈丽、陈刚所有。虽然陈军在将该房屋出售给刘明时征得了陈丽的同意,但未征得陈刚的同意。本案中,陈军卖房的目的是为了偿还银行贷款而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陈军的这一民事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

  综上,判决刘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位于甘井子区的两间楼房及原有相关证件返还给陈丽、陈刚,陈丽、陈刚同时返还原审被告刘明房屋维修、电话安装费1940元;陈军同时返还刘明房款422000元(含房屋改装费1000元及原审判决后执行和解时给付的35000元)。

记者 王磊
来源: